大屯派出所、西平派出所“两兄弟”联手帮助迷路老人找到家。 大屯派出所供图
独特的地理位置,让大屯镇和西平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增进友谊,促进发展,共建和谐,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两地派出所建立边界地区警务协作、治安联防、治安联巡、治安联调机制,共同维护边界治安稳定,社会和谐。
2021年3月初,微山县的一名女子因患有轻微精神疾病离家出走。当地警方通过监控沿途寻找,发现该女子在微山湖畔边界处失去踪迹。大屯派出所接到协助寻人通报后,迅速展开调查。“我们调取现场社会面监控,逐一详细寻找,在女子走失72小时后,成功找到人。”房建介绍,这样联动办案的事例数不胜数。
微山湖湖西大堤上有苏鲁两省分界牌,地上竖着沛县与微山县分界石碑。附近的道路有个急拐弯,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双方警力巡逻时都格外注意。房建说,巡逻时都要来到这边,所以不时会在这里遇到弟弟房栋。
西平镇有9000多人口,大屯镇则有40000多人口。西平镇商业街是附近较大的商品集散地,人员流动比较大。不少大屯镇的百姓到西平镇做生意、生活,中间发生的纠纷、案件,双方派出所经常共同办理。
有一次,房建办理一个案件中,有一名证人是西平镇人,警方需要确定证人身份无误。于是,房建直接联系弟弟房栋,希望协助调查。分管户籍的房栋很快帮忙明确了证人的具体情况,助力案件快速结案。
从警工作中,房建不仅是“兄弟警”,还是“夫妻档”。他的妻子李平是大屯派出所一名辅警,破案抓凶雷厉风行,善于散打、跆拳道,妥妥的“女汉子”形象。“双警家庭工作总是很忙,经常会出差,幸好孩子们都省心。”李平说,儿子在微山县第一中学上高一,女儿在沛县汉城国际学校上初一,孩子们都住校。
大屯派出所辖区人口众多,每天繁琐的警务不断。房建除了到现场办案,还要沿街面治安巡逻。自2015年以来,房建连续三次获评沛县优秀公务员,两次获评人民满意警察,受沛县县委、县政府表彰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弟弟房栋同样工作出色,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被评为微山县优秀公务员,2019年5月被微山县委、县政府授予个人三等功,2021年2月获得济宁市公安局嘉奖。
“现在工作忙,不常回去看望99岁的爷爷,以及常年患病的父亲。”房建说,对家人总是亏欠很多,不过让自己欣慰的是,刚上高一的儿子受父母从警的影响,立志要报考公安院校。
2月3日上午,房栋在湖西大堤出警时又遇到了同样是出警的哥哥房建。处理完警情后,兄弟俩站在边界牌边还不忘沟通两地的治安协作。“这个元宵节,咱俩都在岗,都不能回家了,记得给爸妈打个电话。”房建临别前匆匆交代。(完)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